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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保险合约条款
机动车保险合约条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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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特种车保险批单
资源来源:人保财险公司文本 最后更新日期:2010.04.11 文档编号:A10288546-6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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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  起重、装卸、挖掘车辆损失扩展条款

经双方同意,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附加保险费,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:

1、作业中车体失去重心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自身损失;

2、吊升、举升的物体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自身损失。

本保险合同其他内容不变。

附加保险费:按照机动车损失保险标准保险费的10%计收。

02  特种车辆固定设备、仪器损坏扩展条款

经双方同意,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附加保险费,本保险合同扩展承保被保险机动车上固定的设备、仪器因超负荷、超电压或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的自身损失。

本保险合同其他内容不变。

  附加保险费:按照机动车损失保险标准保险费的10%计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