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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保险合约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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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
资源来源:人保财险公司文本 最后更新日期:2010.04.11 文档编号:A10288546-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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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,可投保本附加险。

第一条  保险责任

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,保险人负责赔偿。

第二条  责任免除

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、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。

第三条  保险金额

保险金额为2000元、5000元、10000元或20000元,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。

第四条  赔偿处理

(一)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。

(二)每次赔偿实行15%的免赔率。

(三)在保险期间内,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,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。